亞太經合組織第26屆部長級會議
  在中國的推動下,剛剛結束的亞太經合組織(APEC)第26屆部長級會議通過了《北京反腐敗宣言》,成立APEC反腐執法合作網絡,旨在推動亞太各國加大追逃追贓等合作,攜手打擊跨國(境)腐敗行為。
  作為一個國際組織,APEC主要在地區經濟上發揮作用,但對於影響地區經濟發展的政治事件及其他因素也會涉及。《北京反腐敗宣言》的通過成為了本次會議的最大亮點之一,也翻開了中國海外反腐的新篇章。
  當然,APEC成員國之間的反腐網絡並非一份宣言就能構築,尚需通過進一步的雙邊、多邊磋商,達成一些具體且有普遍約束力的協議,讓區域內反腐合作有章可循,提供持續化、長久化的制度保障。
  “APEC成員之間發表反腐宣言,至少表明各成員在這一問題上的一致態度,這是編織地區反腐網絡的第一步”
  法治周末記者 高原
  中國政府反腐的“海外禁區”,或將隨著本次亞太經合組織(APEC)第26屆部長級會議的召開,獲得一一突破。
  11月8日,中國外交部長王毅在新聞發佈會上宣佈,在中方的推動下,今年APEC加大反腐敗合作力度,通過了《北京反腐敗宣言》(以下簡稱《宣言》),成立APEC反腐執法合作網絡,在亞太加大追逃追贓等合作,攜手打擊跨國(境)腐敗行為。
  11月9日,中紀委官網全文公佈了《宣言》,並贊其“搭建了最大的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平臺”。
  “《宣言》讓很多貪官沒有了逃避的天堂,這就是有效打擊腐敗。建立國際反腐合作機制的意義很重大,這也是本次APEC會議最重要的成果之一。”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對法治周末記者說。
  重要的非傳統議題
  作為一個國際組織,APEC主要在經濟上發揮作用,但也有例外,例如“9•11”事件後,反恐就曾被寫入APEC領導人宣言。
  “相對於一些傳統議題來說,近年來APEC涉及的一些非傳統安全議題也與老百姓緊緊相連,如反恐、氣候變化、糧食安全、能源安全、傳染病、防災減災、反腐敗等。”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王義桅對法治周末記者說。
  很顯然,與經濟議題相比,此次部長級會議在反腐方面取得的共識同樣引發關註。
  接受法治周末記者採訪的專家均表示,腐敗是一種全球性“病毒”,但長期以來,由於各國腐敗程度不均,法律和司法制度迥異,各國的反腐難以有效應對貪官外逃,跨境追逃追贓成為很多國家共同面臨的難題。
  一項大數據調查顯示,對此次APEC會議各國網民最關心的問題就是反腐敗問題,而其中最關註的三個國家,第一個就是中國,第三個是美國。
  “所以說腐敗問題不僅是發展中國家的問題,發達經濟體也面臨著這個問題。”汪玉凱說。
  “但是相比較來說,發展中國家的腐敗問題更加突出,因為面臨著政治經濟轉型和經濟制度不健全等背景。”汪玉凱介紹。
  不可否認的是,腐敗已經成為阻礙經濟發展的頑疾。
  11月6日,APEC秘書處執行主任艾倫•博拉爾德(Alan Bollard)在《宣言》吹風會上指出:“現代經濟的高效產出對於反腐提出了要求,這是APEC各成員國的共識。”
  事實上,APEC從十幾年前已經對反腐問題有所涉及。從2005年成立APEC反腐敗工作組至今,APEC反腐敗國際合作走過了近十年的歷程。
  今年,中國擔任APEC輪值主席國,在中國的主導下,更有了實質性進展。8月13日至15日,APEC反腐敗系列會議在北京召開,通過了亞太經合組織反腐敗執法合作網絡(ACT-NET)職權範圍等文件。
 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薩基(Psaki)說:“反腐執法合作網絡最初由美國和亞太經合組織提出,並得到了當時的東道國印尼、中國和其他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體的支持。”
  有了前期奠定的一系列基礎,此次APEC會議對於區域性反腐網絡的構建以及宣言的發佈水到渠成。
  艾倫•博拉爾德此前曾向媒體透露說,《北京反腐宣言》的提議最早來自於中國領導層,同時美國方面也參與到了提議中。
  11月5日至6日舉行的2014年APEC最後一次高官會,批准了APEC經濟體成員在反腐敗領域的合作。11月7日至8日舉行的2014年APEC部長級會議,通過了《宣言》。
  《宣言》在當日部長會議上的通過成為最大亮點,也翻開了中國海外反腐的新篇章。
  點亮反腐盲點
  《宣言》主體部分共8條,加強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合作是其核心內容。而如何追逃追贓,一直是反腐敗的熱門話題。
  腐敗分子攜巨款出逃,不僅導致大量資產外流,更嚴重損害了法紀權威和國家形象。
  根據聯合國禁毒署與世界銀行的保守估計,全球發展中國家每年有200億至400億美元被非法轉移,但在過去15年裡全球被追回的資產僅為50億美元。
  由此可見,國際追逃追贓的完成需要解決大量的體制機制性問題。
  目前追逃的主要做法有引渡、非法移民遣返、異地追訴、勸返等;追贓的主要做法是通過雙邊刑事司法協助條約或引渡條約、利用贓款贓物所在國犯罪所得追繳法或其他國內法、境外民事訴訟等。
  此前我國與38個國家簽署了引渡條約,與51個國家簽訂了刑事司法協助類條約,與93個國家簽署了檢務合作協議或諒解備忘錄,與189個國家建立了警務合作關係,初步構建了追逃追贓的國際合作網絡。
  近來中國與澳大利亞的反腐合作也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。據媒體報道,澳大利亞當局近期將查封中方通緝的7名經濟逃犯的資產,其中包括雲南原省委書記高嚴、廈門原副市長藍甫等。據悉,這些人大部分偽裝成富商,並已獲准定居悉尼。澳方警察還稱,潛在嫌疑人還包括一些已經加入澳大利亞國籍的人。
  “中國和澳大利亞之間聯合追討中國海外貪官資產的行動,已經成為APEC反腐敗執法合作網絡成果的典型案例。”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東南亞與太平洋地區反腐專員謝爾溫•馬傑萊西(Shervin Majlessi)此前說。
  儘管如此,境外追逃仍存在諸多制度“盲區”。
  國際追逃主要依賴引渡。依據國際法,一個國家對另一個國家沒有必須引渡的義務,除非簽訂了引渡條約。
  反腐理論研究專家、中央黨校教授林喆向法治周末記者介紹,如果沒有引渡條約,兩國雖然均是《聯合國反腐敗公約》成員,可以援引相關條款開展合作,但會面臨很多限制。比如死刑不引渡原則等。
  法治周末記者瞭解到,中國目前締結雙邊引渡條約的38個國家大部分是發展中國家。相對全球兩百多個國家和地區的總體數量,腐敗分子在“避風港”的選擇上仍有很大空間。
  汪玉凱對法治周末記者表示,貪官一旦逃到沒有簽署引渡條約的發達國家後,追逃就變得很困難。所以建立APEC這樣一個反腐敗執法合作網絡,就增加了一個反腐合作的平臺,對中國加大追逃貪官的力度意義更大。
  “發展中國家的貪官都跑到發達經濟體,比如加拿大、美國和澳大利亞等國家,一度被中國外逃貪官當作‘避罪天堂’,而這些國家恰恰在亞太這個圈子中,如果通過反腐敗宣言,能夠建起共同合作機制,包括反腐敗網絡,這對貪官就是一個很大的震懾。他們就不敢輕易選擇去這些國家了。”汪玉凱說。
  “中國提倡的在APEC框架下加強國際反腐合作的議題以共同宣言的方式發出,彰顯了各經濟體成員國一致打擊腐敗和國際犯罪的態度和決心,也是國際社會對中國反腐工作的支持。”林喆說。
  “《宣言》讓很多貪官沒有了逃避的天堂,這就是有效打擊腐敗。建立合作機制的意義很重大。”汪玉凱說。
  中國的、亞太的
  黨的十八大以來,中國政府在反腐上所動的“真格”前所未有,據不完全統計,截至2014年10月底,已有51名副省部級以上官員被查處。
  而除了在國內展開多輪巡視工作以外,中國紀檢部門對於境外追贓追逃“第二戰場”的開闢,也更好地詮釋了“反腐無禁區”的理念。
  早在今年1月,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就明確要求,加大國外追逃力度,決不讓腐敗分子逍遙法外。3月,中紀委整合成立國際合作局,通過加大國際合作,切斷貪官外逃之路的思路更為明確。
  此外,中國開戰的聲勢浩大的“裸官”治理、“獵狐行動”等,無一不在重新構建著輻射海外的反腐新格局。
  以“獵狐行動”為例。今年7月起,公安部部署了代號為“獵狐2014”的行動,行動開展100天已從40餘個國家和地區緝捕勸返在逃經濟犯罪嫌疑人180餘名。
  但一個尷尬卻無法迴避的問題是,我國仍有大量外逃貪官在境外逍遙。
  一項發自於央行的課題報告稱,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,我國各級幹部、國企高管及駐外中資機構外逃、失蹤人員數目高達1萬多人,攜帶款項達8000億元人民幣。
  2001年1月,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就曾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,部署追捕在逃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嫌疑人,新華社當日發佈消息稱,“據不完全統計,目前有4000多名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攜公款50多億元在逃。其中,有的已潛逃出境,造成國有資產大量流失,使一些國有公司、企業難以為繼,社會危害十分嚴重”。
 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2013年10月曾披露,2008年至2013年5年間,共抓獲外逃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6694名。
  這是官方首次給出被抓獲的外逃貪官的數據。
  中央紀委此前通報,僅2013年中秋和“十一”兩個假期,出境的公職人員中有1100人沒有按時返回,其中714人確定為外逃。
  今年2月,中國社科院發佈的法治藍皮書作出預警性判斷,認為2014年腐敗公職人員外逃現象可能還將加劇。
  中國加強海外反腐合作,已經是時不我待。
  “這也是中國搭建APEC反腐國際合作平臺的初衷。”APEC秘書處執行主任艾倫•博拉爾德表示,《北京反腐宣言》將會就共同打擊貪腐的一些原則作出聲明,同時將建立一個APEC各經濟體司法部門共享信息機制,各經濟體司法部門可以在APEC地區跨境傳遞腐敗案件信息,如果必要,可以跨境對貪腐案件進行追蹤。
  “因此由發達經濟體和發展中經濟體合作,比如美國、澳大利亞、新西蘭等,共同發表反腐敗宣言,就會給世界很多信號,也就是說,不管是發展中國家還是發達國家,都把反腐敗放在很重要的位置。”汪玉凱說。
  不過,上述工作在進行過程中仍面臨不少障礙。就國際追逃追贓來說,由於司法制度有所區別等因素,追逃追贓方面的國際合作渠道並不通暢。同時,跨國公司商業賄賂犯罪情況複雜,調查取證難度大,單靠某一經濟體司法機關的力量難以實現。
  在此背景下,APEC已成為一個重要突破口。王義桅指出,美國、加拿大和澳大利亞是中國貪官外逃的重要藏匿地,中國利用APEC平臺展開反腐國際合作和海外追逃順理成章。
  “在APEC平臺上,由中國主導推動反腐國際合作,相比一些宏觀領域的談判更為務實,也更易推進。”王義桅分析稱。
  受訪專家表示,APEC成員國之間的反腐網絡並非一份宣言就能構築。構建APEC反腐網絡既有有利條件也存在挑戰,有利條件是反腐區域內各成員的共同利益;挑戰則是,反腐涉及不同社會制度與司法制度間的協商,仍可能限制合作效率的提升。
  “APEC成員國之間發表反腐宣言,至少表明各成員在這一問題上的一致態度,這是編織地區反腐網絡的第一步。”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說,構建APEC反腐網絡,需要通過進一步的雙邊、多邊磋商,達成一些具體且有普遍約束力的協議,讓區域內反腐合作有章可循,提供持續化、長久化的制度保障。
(原標題:APEC搭建國際反腐大平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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